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1472  2024-04-11 18:08:05

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

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决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把握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明确目标任务

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发展和党的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促进学校党委和纪委认真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警示教育,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力度,打造清正向上的校风、精心育人的教风和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

(四)强化问责追责

落实“两个责任”,党委和纪委要认真履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必须坚持把明确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必须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必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推进和保障“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按照党章要求,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压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全面领导、组织、部署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及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学校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组长,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以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要及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督促各单位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合力。

3.选好用好干部。我们要不断加强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廉洁自律情况的抽查核实,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4.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每年至少谈话1次,督促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随时约谈,责令整改。

5.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从严监督组织纪律、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坚持不懈地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6.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出台有效的监督办法,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明确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要求、方法、路径、平台,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7.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和省委及上级部门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逐级分解任务,全面细化具体化推进措施,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8.支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作。党委班子要支持学校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障纪委监督执纪。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按照上级党委、纪委部署,及时研究制定纪检监察部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规定,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集主业、强化主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

(二)主要负责人责任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履行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2.推动责任落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教育监管。每年与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强化问题约谈,对各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每年为本单位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

4.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严格教育管理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牟取非法利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压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切实担负起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责任。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督促并纠正。

2.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3.加强监督管理。采取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约谈、接受述职述廉等形式,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加强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定期约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

4.坚持廉洁自律。落实好示范带头责任,坚持以身作则,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检查责任落实。时时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职责

纪委是执纪监督专门机构,对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纪委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把监督、执纪、问责扛在肩上,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一)加强组织协调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纪律监督

我们坚决维护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并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通过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我们可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加强作风监督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部门配套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利益。

(四)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

积极探索有效途径,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强化警示教育

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教意识。突出警示教育,建立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通过廉政教育学习、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开设廉政教育专栏、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我们可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和干部队伍建设。

(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总体布局,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注重发挥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注重廉政正面典型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廉政理论研究。

(七)严格责任追究

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八)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完善择优选拔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纪律约束,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机制和推进措施

党委和纪委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机制和推进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

(一)党委、纪委约谈制度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社会评价、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案发情况等,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及时纠正。纪委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常态化传导责任和压力,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定期研判制度

党委每年至少2次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查指导,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全面了解和掌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实际困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行“签字背书”

党委和纪委要与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责任人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落实,作为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问责的依据,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四)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责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五)责任报告制度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每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并作为年度报告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六)健全述责述廉制度

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进行述责述廉,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测评;终考核测评;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领导班子将述责述廉报告报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同时抄送上一级党委组织部。

(七)加大考核力度

以工作任务指标、党建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指标为考核点,由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八)营造舆论氛围

加大宣讲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将“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协作机制。广泛宣传、学习其他单位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以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共识,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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