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

15  2021-06-28 10:16:17

沈阳科技学院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分工负责所在党组织的纪检工作,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决议决定。

2.协助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本单位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规矩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所在党组织负责人汇报本单位党员执行党规党纪情况,加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和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情况的监督,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监督检查本单位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民主生活的情况。

5.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所在党组织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在本单位的“身边人”优势,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多做一些“咬耳朵”“扯袖子”的提醒,发现违反程序和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6.受理本单位党员的各种举报、控告、申诉,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处理,保障党员的权利。

7.根据学校纪委或所在党组织的安排,视情况可参与对党员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工作。

8.协助所在党组织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鼓励他们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

9.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与做法,积极主动听取党员、群众对加强本单位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上报学校纪委。

10.完成学校纪委和所在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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