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科技学院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试 行)

11  2020-11-12 16:49:00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核心,以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为切入点,严把党员“入口”关,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票决制适用范围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支部大会将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问题。

三、票决方式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支部负责人主持;设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主持人提名,经到会正式党员讨论通过;

3.支部大会举行票决时,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表决。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及以上表决对象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5.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一个选项作为唯一意愿。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7.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只有票决对象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8.票决结果写入党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汇总表随同其它发展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四、票决程序

1.票决准备。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按规定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和《入党志愿书》等;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前必须准备好该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教育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等有关材料。

2.票决环节。

(1)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或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3)入党介绍人(或党支部)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发表意见;支部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则由支部负责人)介绍培养、政审、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

(4)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

(5)支委会提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进行讨论表决确定;

(6)监、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分发统一印制的表决票(表决票样式附后),主持人作填写说明;

(7)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时可选择“赞成”“不赞成”“弃权”三种表决意见;

(8)监票人、计票人计票,监、计票人分别在《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中票决结果报告单上签字;

(9)支部负责人宣布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并将票决结果记入《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中;

(10)未通过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3.资料归档会后,党支部应将原始表决票妥善保管,《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资料一同整理归入个人党建档案。

五、其他

1.本办法由校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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